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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创建“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飘在工地上——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标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2/26 15:34:40 浏览次数: 3069


关于开展2024年度创建“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飘在工地上——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标杆项目的通知

冀建协字[2024] 10 号



各市(含辛集市)建筑业协会、雄安新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党建引领企业发展收到实效,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的有关要求,河北省建筑业协会研究决定组织会员企业开展2024年度“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飘在工地上——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标杆项目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飘在工地上——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标杆项目的创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企业党建工作向基层延伸,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建理念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措施创新、效果创新,全面加强基层党支部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党员凝聚力、群众号召力、自我革新力、发展推动力,扩大党建的引领力、影响力、示范力和带动力,以党建引领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创建目的

以创建“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飘在工地上——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标杆项目为载体,突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建融入生产经营管理各方面、全过程,突出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基础保障为基本要求,以全面落实创建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目标为动力,以提高创建单位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目标,培育出一批具有行业辨识度的基层党建名片,引领项目党支部建设,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充分发挥项目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让党员成为打造精品工程、廉洁工程的生力军,让党建工作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
        三、创建标准

1、政治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支部政治引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引导职工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转化为忠诚履职、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推动创建单位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企业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和群众,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支部、进项目、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抓好形势政策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创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好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造就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新时代企业职工队伍。

2、组织健全。根据建筑行业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等实际情况,动态优化党支部设置,完善组织架构布局,做到党组织建设全覆盖。项目党支部和项目部同步建立,党支部书记和项目经理同步配备,工作目标同步策划、管理制度同步制定,工作业绩同步考核;党支部设立符合规定,落实党支部书记同职级、同待遇;党支部组织机构明确,有具体创建方案;坚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党支部年度工作要点围绕中心、紧扣主题;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三会一课”按时召开,内容结合创建单位管理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有特色、有效果;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普通党员按时完成集中培训任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轮训;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向上级缴纳党费;坚持党建带群建,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职工群众围绕中心工作建功立业。

3、深度融合。坚持“围绕项目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管理”,突出生产经营管理目标,把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作为工作抓手,围绕安全、质量、资金、成本、工期、效益、效率、风险管理等,建立发挥党建作用的载体,活动开展与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党建工作与项目管理能力提升、精品工程的创建、科技创新相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创新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铸造精品工程,擦亮企业品牌。

4、党员率先。通过设定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引导党员主动“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大力弘扬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精神,激励党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使每位党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主动作为,勇于实践,敢于创新,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做好新时代党员学习教育工作,积极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和业务技能水平,全面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落实工作保障机制,打造好党员活动阵地,设立党员活动室、职工书屋(图书角)、文体活动设施等。

5、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责任分解。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设立党风党纪监督员,强化党内监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要求、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企业规章制度,经常开展遵规守纪教育,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党员无违规违纪行为。落实工作保障机制,打造好党员活动阵地,设立党员活动室、职工书屋(图书角)、文体活动设施等。

6、业绩突出。项目保证安全投入,注重安全教育,实现安全生产,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精心施工,技术创新,质量一流,达到市优水平;资金管理到位,成本控制有效,项目无亏损,降本率达到或超过责任状规定的指标;施工进度满足要求,没有拖延工期;职工工资按时发放,劳务费、材料费支付按合同履行,无拖欠;积极开拓工程所在地市场,努力做到现场保市场。内业资料完整规范,符合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各种活动资料保存完整,记录规范,影像资料及时留存,分门别类整理有序。党支部工作手册等各种台账填写齐全。

7、氛围浓厚。开展多层次的交流学习和观摩活动,学习标杆项目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加大对此项活动的宣传力度,利用省建协网站、公众号、会刊等有关的媒体,对标杆企业、标杆项目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建筑业基层党建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

四、创建内容

(一)标杆项目创建活动先进企业

       1、高度重视“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飘在工地上——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标杆项目创建活动。通过企业党建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稳步有序开展创建活动,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创建活动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有成效。

      2、规模以上工程项目党组织覆盖率100%。不断提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工程建设项目的覆盖率,把建立健全党组织,发展壮大党员队伍作为创建活动的突破口和关键点,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党组织全面有效覆盖。企业在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工期1年以上、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包括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中的党员)的工程项目全面推进创建活动,按照党章规定依规建立基层党支部,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可联合建立基层支部,每个项目建立党小组,做到党组织应建必建。

      3、分类指导统筹推进项目党建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党建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各项目部党员人数和党建活动开展情况。从本单位选派党性强、业务精的党务干部担任党建联络员,坚持分类指导,多方位、多角度指导项目部开展党建工作,紧密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开展具有特色、富有实效的党建活动,把项目党组织建设成为讲政治、有活力、能战斗的坚强堡垒。

    (二)标杆项目创建活动优秀项目部

      1、组织建设。按党章规定建立项目党支部,选举产生支部领导班子,班子配备齐全,分工明确,党建工作成效明显。领导班子成员凝聚力、战斗力强,在各项工作中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党员队伍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和各项纪律,无违纪案件和党员受处分情况。

      2、制度建设。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建立健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学习教育等制度。建立党员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基本情况,无漏、错登记党员。

     3、阵地建设。依托现有的民工学校教室、工地会议室等场地,因地制宜设立党建活动场所,建立党建活动宣传栏,党旗、入党誓词、党员名单等内容上墙,营造建筑工地党建工作氛围。利用项目部微信群、QQ群等综合服务平台,打造网上阵地,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4、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按年度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书记讲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推进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定期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5、作用发挥。围绕工程建设进度、质量、效益、安全生产等工作,设置党员先锋岗、划分党员责任区、组建党员突击队,强化党员“亮身份、践承诺、做表率”意识,引导党员冲锋在前,主动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和调动广大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合力推进项目高质量建设。

     6、创新成果。项目支部或党员受到的各级表彰或荣誉。

五、创建安排

1、动员部署。各会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党建工作实际,广泛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项目部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时推进,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责任人。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全面调查各项目部党员实际人数(包括流动党员、农民工党员),摸清项目党支部建立情况、活动开展等情况。

时间安排: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5日

2、组织实施。各会员单位要按照“项目部+党支部”模式,坚持“哪里有项目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活动”的原则,积极开展“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飘在工地上——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标杆项目创建活动。对于符合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做到应建尽建,对于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注重加强党的工作,一旦条件成熟,及时健全党组织。各项目党支部要结合项目实际,推进党建活动阵地规范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质量。鼓励党员技术骨干在项目建设中勇挑重担,在施工节点和管理薄弱环节当先锋、作表率,积极发挥一线优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一线工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攻坚克难。

时间安排:2024年3月16日-2024年4月15日

3、总结提高。各会员企业和项目支部结合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提炼本企业、本项目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注重将成熟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编制成功的案例,供学习交流。同时,认真研究分析新时代建筑业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新规律,着力从制度层面,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实现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共同提高。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党建特色做法,选树和弘扬先进典型,重点推介本单位好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精神和行业特点的先进典型,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领广大党员向典型看齐,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申报时间安排: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15日

4、标杆引领。河北省建筑业协会按年度组织开展“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飘在工地上——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标杆项目创建活动评估工作,经资料初审、现场抽查、专家评估、公示,每年“七一”之前对在标杆创建活动中评估出的先进企业、优秀项目部和优秀支部书记予以表彰,树立先进标杆,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对获得“标杆项目创建活动先进企业”在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入选和推荐,获得“标杆项目创建活动优秀项目部”的工程项目在参加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评定工作中予以加分。授予“标杆项目创建活动先进企业、优秀项目部”奖牌,并在省建筑业协会媒体平台上重点宣传,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资料初审、现场抽查、评估时间安排:2024年5月16日——2024年6月15日

六、创建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会员企业要充分认识“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飘在工地上——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标杆项目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资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评估指标主要内容”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方式为胶装)。所获表彰奖励、荣誉和奖项提供正式文件复印件。

       2、注重工作实效。各会员单位要密切结合实际,不断丰富主题内涵,积极创新项目党建工作载体,打造项目党建亮点品牌,做到形式上有创新、内容上有拓展、效果上有提升,体现“一支部一亮点、一支部一品牌”,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表面文章,确保专题活动扎扎实实取得实效。

3、坚持常抓不懈。各会员单位要将项目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项目党建进行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常抓不懈。对于新开工项目,在项目部组建之初,就要对党建工作进行前期策划、精心准备,不断发挥项目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升项目党建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滕凌

联系电话:0311-68050818  13722792875

资料邮箱:jueyue@126.com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新园街与槐安西路交叉口科瀛智创谷16-C座5层512室

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在2024年5月15日前,把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申报资料纸质版报送至省建协。


附件1:标杆创建活动先进企业评估指标

附件2:标杆创建活动优秀优秀项目部评估指标

附件3:标杆创建活动先进企业申报表

附件4:标杆创建活动优秀项目部申报表

                                          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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